关于2026年长乐抬阁故事会活动期间禁飞无人机等航空器的通告
2026-02-28 14:40:29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柳勤进 |          浏览量:8665

2026年长乐抬阁故事会将于3月2日、3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在汨罗市长乐镇集镇举行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活动期间低空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区域和时段:202632、33日12时至17时,在汨罗市长乐镇长岳路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

二、禁飞类型: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许愿灯、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三、在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内,因工作需要(电视转播、媒体宣传、应急救援等)进行飞行活动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提前向市委宣传部履行审批报备手续,未经报备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航空飞行器在活动现场飞行,禁止任何拍摄行为。

四、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因反制造成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因此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

20260228

责编:柳勤进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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